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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一男子养鹰被公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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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19:51:4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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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洋新闻 时间: 2012-10-18 来源: 信息时报 作者: 蔡胜龙



  信息时报讯 (记者 蔡胜龙 通讯员 越检宣) 越秀区市民王小鸣(化名)擅自养鹰、训鹰,并在网上分享“玩鹰”心得,没想此举已触犯了法律。近日他被越秀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。
  今年6月26日下午,王小鸣牵着一只小鹰在自家楼下玩耍时,突然有几个便衣警察找到了他。随后,警察在其住处内又发现两只鹰类动物,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原来,小鸣一直很喜欢鹰类动物,2011年9月开始学习饲养和训练鹰类动物,在今年2~6月期间,他先后到从化某市场购买5只鹰饲养,并对鹰进行训练,还在网上与他人分享“玩鹰”的心得体会。小鸣的行为虽然只是贪玩,但已触犯法律。
  日前,越秀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王小鸣提起公诉,根据刑法有关条款,他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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