鹰鹘苑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鹰鹘苑鹰猎文化交流中心 通过这个平台,传承中华传统鹰猎文化 我来给官方提建议非法信息举报

鹰隼训化经验 - 交流区 分享猎鹰驯化经验    申请VIP鹰友认证 松子 - 苍鹰 - 鹰隼美图 - 视频 - 讨论 - 文化

China Falconry 微信社区 - 鹰具交易 - 直营鹰具商城 鹰友制作: 追踪器鹰帽手套脚绊五尺 铃铛鹰架/隼台假饵摘窝子其他更多

查看: 4241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广州一男子养鹰被公诉

 关闭 [复制链接]

16

主题

220

帖子

1263

积分

松雀鹰

Rank: 4

UID
35978
好友
3
精华
0
相册
1
贡献
0
金钱
1043
威望
0
注册时间
2012-6-7
最后登录
2017-11-30
居住地
广东省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2-10-22 19:51:4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一键注册,浏览隐藏内容,结交更多鹰友!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注册

x

大洋新闻 时间: 2012-10-18 来源: 信息时报 作者: 蔡胜龙



  信息时报讯 (记者 蔡胜龙 通讯员 越检宣) 越秀区市民王小鸣(化名)擅自养鹰、训鹰,并在网上分享“玩鹰”心得,没想此举已触犯了法律。近日他被越秀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。
  今年6月26日下午,王小鸣牵着一只小鹰在自家楼下玩耍时,突然有几个便衣警察找到了他。随后,警察在其住处内又发现两只鹰类动物,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原来,小鸣一直很喜欢鹰类动物,2011年9月开始学习饲养和训练鹰类动物,在今年2~6月期间,他先后到从化某市场购买5只鹰饲养,并对鹰进行训练,还在网上与他人分享“玩鹰”的心得体会。小鸣的行为虽然只是贪玩,但已触犯法律。
  日前,越秀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王小鸣提起公诉,根据刑法有关条款,他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。

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1
【公告】发帖/回复严禁发布猛禽交易、捕获方法、捕网、联系方式! 违规发帖立刻封号封IP!私信功能已永久关闭!

鹰鹘苑没有任何微信群、QQ群、贴吧、QQ部落等其他交流平台,以鹰鹘苑为名义的群均为诈骗冒用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站点统计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鹰鹘苑 | 苏ICP备18026742号-17

GMT+8, 2024-11-24 01:38 , Processed in 0.265414 second(s), 34 queries , Gzip On.

SITEMAP 鹰鹘苑 猛禽救助 鹰猎 鹰论坛 训鹰 驯鹰 红隼 鹞子 苍鹰 游隼 猎隼 黑翅鸢 雀鹰

© 2010-2023 ZHONGHUAYING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